信访日记:多位院领导发现错案多次批示 宜昌中院是谁在阻扰错案追责 2021年再审程序拖延審限不立案

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

原被告公安承认错案,宜昌中院如何交卷?

多年宜昌中院院长接待日院领导批示 司法改革错案追责的路还有多远

二张纸判决书背后的矿老板勾结公安法院买官葛洲坝法庭庭长腐败窝案

卷宗连面带底页数与卷宗目录不符 任性改名错别字百出

案件有无问题?是不是错案窝案?考验中院领导的职业操守和党性。

“许多案件,不需要多少法律知识,凭良知就能明断是非。”----习近平


感谢宜昌中院领导班子成员王春晖、周林波、黄家波龙文发现错案多次批示(含西陵区法院监察室主任凌白未)只要说案件有问题的都是值得尊重

同样个别中院领导无视卷宗证据对是否是错案窝案不回答长年踢皮球忽悠令人奇怪和佩服的是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张萍、行政庭庭长闵珍斌睁眼说假话维护判决权威性

有理推定有访必接,有诉必立。星期三院长接待日是接访窗口,当事人想知道宜昌中院是谁在阻扰错案追责?一个“法”字,让涉法涉诉群众如何信服遵循?宜昌中院一些不作为领导干部无非维护所谓判决权威性,充当腐败窝案保护伞,让玩法法官、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寿终正寝逃避追责。

2009.1.8宜昌中级法院信访接待办公室打电话,说省里下了函给法院接待法官说:“10多年了,你那时好年轻。”给了一张再审申请表,因1995年要求复印卷宗法院不给,只有判决书等个别证据,无济于事。信访人说,今天是你们中院喊我来,将来你们还会喊我来。(案件当事人把当年法庭发生的事开始在网上公开)

2011.3.8两会期间,葛洲坝法院打电话希望把网上的帖子删掉,影响不好。

2013.3.27星期三宜昌中院院长接待日,编号15号。

2013.7.15日,宜昌中院07176331282 1706打电话说,你给中央写了一封信,要区分案件性质处理。证据有限,考虑再三举报法官违纪,由中院监察室处理。

2014年宜昌政法委、湖北省第三巡视组将举报材料转至中院纪检监察室。

2014.5.28监察室张萍就一审庭审录像答复:你向很多地方反映包括政法委转来的信访材料均提及庭审录像,我们去西陵区法院做过一次调查,西陵区法院称无庭审录像。一个有一个无。退一步即使假设有,庭审录像不是证据材料,有保管期限,那么多年也早已不存在,谈一个不存在的东西无意义(以上有录音保存,庭审录像可以推翻整个判决。)

2014.5.28下午3点中院纪检组长、西陵区法院监察室主任接待,不给看卷宗。

2014.11.19省高院大法官留言工作人员:案件存在庭审违纪采信伪证。

2015.2.4西陵区法院监察室凌白未主任和左树青法官接访,当事人主动将手机关机,以示对法官的尊重。凌白未主任调查反馈一审卷宗缺失、人名错误、乱收费等。对原告提及关键庭审录像带的去向,称调查处理完了会通知,至今无下文。中院监察室主任张萍称区法院说卷宗缺失有出具白纸黑字没?中院档案齐全,法官是否违纪要通过再审。(中院监察室主任张萍有什么权力否定区法院监察室主任老共产党员凌白未的调查结论?

2015.2.16与西陵区法院原庭审法官向建军短信证明中院监察室没有认真调查。

2015.5.13宜昌中院院长接待日纪检组长龙文怒斥1995年枉法判决【6秒视频】......合议庭说说,妈的这个案子,还他妈95年的......。批示组织复查。

2016.11.17-11.22当事人分别复印两级法院卷宗,要求宜昌中院判后答疑。

2016.12.14宜昌中院接待日,以卷宗档案质疑法官采信假调解书、假传唤证、办案程序、卷宗造假等是否违纪违法,纪检组长龙文我个人无法回答最后说要退休了,这是在帮你,要翻案要么再审要么举报法官违纪这两条路批示监察室、行政庭联合接访没有接访。感谢龙文领导,2015指示区法院监察室查,退休前说出真话

2017.8.3中院行政庭庭长闵珍斌单独接访称法院判决书制作过于简单,案子已经走完法律程序,再审超过时效,法官办案是否违纪与行政庭无关,归监察室处理

2017.8.9中院院长接待日批示监察室、行政庭联合接访。没有接访。

2017.9.13中院院长接待日副院长叶德武批示监察室一月内处理答复。无下文。

2017.10.11中院院长接待日当事人怒斥院领导的批示是屁示,中院接访室电脑显示内部调查的结论是胡扯,院领导余焕春(第2次接访)看了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不说话。信访人当事人故意说不处理到北京,结果被中院上报。(中院自身有问题,还有道理压制信访人?)

2017.11.8中院院长接待日院领导李鸣(第2次接访),(因信访人把包裹在衣服里,装孕妇说,孕妇生。宝宝,快喊李爷爷,20多年该生了。)朱晓玲法官说,举报法官违纪,叶院长有批示要监察室查。中院纪检监察室石主任、陶书记在二楼接访了解情况,最后石主任说,个人对你表示同情,向领导汇报。特别感谢一楼朱晓玲法官。

2017.12.13编号D003中院院长接待日当事人基于几年中院领导接访态度,就法院卷宗档案是否有问题、法官是否违纪,要院领导都是法律工作者三头六面现场决定,否则领导坐这个位子是干什么的?分管信访领导张士勇(多次接访)说晓得你不会去北京上访,革命后代有觉悟的。因中院监察室主任因有事开会不能来,批示2018年1月监察室主任接访。1月无接访。

2018.1.10编号D004中院院长接待日院领导批示监察室依法处理,感谢王春晖副院长。批示内容:涉及反映违纪问题,请监察室处理。如因违纪而至案件处理失当,再按法定程序办理。

2018.1.23 17:35宜昌市纪委给当事人打电话,对举报法官违纪违法办案和官司卷宗发现问题已转中院,说了要保护反腐人的热情,并专门提了宜化蒋远华立案调查已公开化的事!与中院监察室联系,主任张萍表示年前忙,有空与行政庭联合接访。当事人说,晓得不是你做主。张说,你知道就好(但没想到张有违其身份职责敢瞎说

2018.2.7编号D005中院院领导政治部主任黄家波无视最新进展,坚持老调称多次复查过、多次接访过,案子基本无问题,避重就轻。例:法院票据有问题,收费没问题。对被告企业公安1995年使用作废公章,竟称要当事人去找被告,无视当事人出示的国家经贸委等1994年被告名称变更的批文。问他是否代表宜昌中院定论,他称代表个人。问其是否是法律工作者?是否是共产党员?是否是院领导?对卷宗到底有无问题,就卷宗问题出题考考他。他竟以“我个人无法回答你”进行搪塞,最后他批示要行政庭就卷宗再过一遍。恼火他只听汇报不做调查,以前其称1995.2.4监察室主任对当事人的接访回复(卷宗缺失、人名错误、乱收费等)是不负责任的。对其接访态度和业务水平质疑,称其是所有院领导中最次的一个。他称你在网上搞也不是一天两天。当事人已将此次接访过程全程录音。已投诉此人到市纪委。对当事人卷宗存在的问题,宜昌中院至今并无具体判后答疑。今天有好几个访民与其争吵,宜昌中院院长接待日设置的目的是什么?

2018.2.23中院监察室主任纪检组副组长张萍、行政庭庭长闵珍斌穿法袍联合接访维护枉法判决权威性无视卷宗存在违法等问题,无视信访当事人在院长接待日提供的视频、短信、湖北省财政厅认定宜昌法院收费系自制无效自立的收费项目属乱收费等证据和极力否定西陵区监察室的调查结论,称两个法院档案管理各有搞法,中院卷宗档案齐全真可谓一档两制,荒唐。对办案程序和法官采信伪证百般自圆其说,包庇违法法官,行政庭长闵珍斌称超过再审失效。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例:对假调解书的,几人签名笔迹的问题中院监察室行政庭毫无做法官的基本素质,连法警一看就知是假的。一张张数卷宗页码称区法院卷宗齐全共89页,回避目录缺失2的问题,称区监察室主任没看卷宗。甚至于莫名其妙问信访人,(假)公章的事,公安怎么看?当事人索要接访笔录复印件被拒绝,借口纪委的文件。接访笔录被当事人一把夺走,经张士勇电话劝说还给张萍。张萍最后称再审超过时效看能不能通过其他司法救助渠道解决最终当事人回家赫然发现区法院卷宗目录:本卷宗连面带底共计86后发现中院卷宗备考表正卷40页居然也不对。感谢立案二庭庭长徐晓东及时反馈给监察室张萍。

中院法警看调解书称,一看笔迹是假的,不过哪个领导敢说是假的,一查查一帮人出来。点赞法警,能力水平比张萍、闵珍斌强。

2018.3.14当事人投诉中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连两级法院卷宗到底多少页也数不清。例如:区法院卷宗页码00008-00009页之间一页无编码;中院卷宗页码出现25、25-1、27、27-1页。两级法院究竟卷宗页数带底多少页?请幼儿园小朋友来数页数。

2018.4.11中院纪检组组长周林波要当事人报损失,当事人要求再审、追责、赔偿。

向区法院院领导反映中院监察室主任否认区法院监察室主任老共产党员凌白未的调查结论和个别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发现错案,区法院包案领导说,随中院怎么搞感谢区法院方院长和唐副院长。

2018.5.9副院长院长看过当事人提供2018.2.23中院监察室、行政庭联合接访摘要,批示继续查。    

2018.6.13当事人要求中院查阅中院卷宗页数,余焕春领导看过2018.2.23信访人提供的接访摘要不啃声,感谢徐庭长把相关材料转监察室。对两级法院卷宗页数与目录记录页数不符存在违法行为,监察室主任表示已接访过(只拿区法院卷宗无中院卷宗,其中庭审记录存在一张无原被告双方签字)行政庭庭长表示接访看到就那么多页数。

2018.7.11编号D009接访领导黄家波表示向监察室了解情况。

2018.8.8编号D003当事人问张士勇副院长这么多年两任院长这事咋整,报损也保了。

2018.3.12编号D005纪检组长周林波要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和追责法官名单。

2019.1.9编号D006政治部主任黄家波质疑卷宗存在的问题:(案件)事小,怎么会有假证据?批转监察室处理,特别感谢黄家波领导。

2019.3.13编号D004感谢王春晖副院长批示:1、涉及追责问题请纪检监察室处理。2、行政诉讼判决立案二厅研究是否有法定救济途径介入 

2019.4.10编号D013中院纪检组长周林波:你来了好几年,院里都知道你的事正在研究,提了追责和赔偿。 

2019.5.8编号D009,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余焕春,称对案件不了解,接访处理大意按法律程序走。当事人称其有点小官僚,多次接访。王四昌解围说错案追责有专门人负责

另早在中院门口遇政治部主任黄家波,向其表示感谢,解释网上博文再发布,文章可能会不存在或显示不全,黄说:理解

2019.7.10编号D006,向中院分管信访领导张士勇副院长询问,错案追责到哪一步了?张说找监察室张萍。因张副院长多年接访,对案件不会不了解当事人说,你也是从基层法官起来,也是法律人,就这个案件我考你两级法院卷宗到底多少页?要其数中院卷宗页数,张称我不能保证。当事人称是不是非要在网上对你们进行宣传这样有意思吗?当事人要张萍当着副院长面数卷宗页数。张副院长联系张萍,后朱法官电话转达张萍的回复称已回复。殊不知中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已有多位位领导发现卷宗存在腐败问题多次做了接访批示。监察室主任张萍不会不知道吧?当事人称要把分管信访副院长张士勇(不作为)举报到纪委去,张说你举报我干什么?

2019.8.14编号D0014,接访领导王春晖。因其发现错案值得尊敬,互相理解。

2019.9.11编号D009,接访领导黄家波。因其发现错案值得尊敬,互相理解。一分钟说完。

2019.10.9编号D004,接访领导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李鸣(多次接访),因多年信访,中院来访人员登记表一交口说无凭,手上无任何凭据,故此拍照。李要求删除,当事人说好的法官还怕表扬和监督?要求李把卷宗到底多少页数清楚,数对了,就不来中院了。李说你什么意思?徐庭长解围说,他是要通过数卷宗页数来反映案子,批转监察室处理。

2019.11.13编号D001,接访领导周林波(王四昌、朱晓玲)出于相互信任,直接进入接访领导的办公室给周看了以卷宗为题制作的宣传图片,要求追责。投诉监察室主任张萍市纪委驻中院纪检组副组长不作为多次忽悠,架子比院领导还大。

2019.11.19市监察委反馈,唐显焜本人没有与任何人签定和达成相关调解书,打脸被告公安法院判决书认定的“调解书” 承认唐显焜工作单位华立经营部 (市监察委0717-6256002对唐显焜违规多套房、无业儿子唐荣进葛洲坝检察院等举报事项反馈时,答说非问多次嗯呃式当事人怒斥办案人是不是以党性如实调查?2020.5补充材料发往纪委,2020.9.8宜昌市纪委信访室受理收到补充材料调查部门处理,至今监察委无反馈回复。

2019.12.11编号A001信访人发火质疑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余唤春几年接访态度。徐庭长要当事人把材料重新整理由他转给新来的纪检组长。信访人把带的以前材料给了朱法官。

2020.1.8编号D002接访领导黄家波(另王四昌),当事人提及市监察委反馈调解书和监察室主任张萍几年忽悠欺骗,案子就是被告公安和法官搞虚假诉讼。黄:你为你父亲这事,怎么会弄成这样?批转新来的纪检组长处理。感谢黄家波领导。

2020.4.27宜昌市委第2巡察组(巡察对象:市法院)及微信公众号举报,宜昌:六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启动 常规巡察27个市属县级单位http://www.yichang.gov.cn/html/zhengwuyizhantong/zhengwuzixun/jinriyaowen/2020/0416/1020800.html巡察信访电话13907200582 电子邮箱yichangxuncha2@163.com 材料转至中院无下文。

2020.7.29星期三【宜昌市院】您通过12309提交的控告材料已收到。经审查,该件系重复件,该诉求不属于本院管辖,本院上周已将您反映的问题转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您可以直接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注:重复件系因12309格式所限多次补充材料,市检察院认定办案法官违纪办案法官违纪本身归中院内部监察室处理)根据受理立案范围2020.7.17通过机要通道移送中院立案二庭

2020.8.12来访登记凭条编号2008120009被访部门:办公室 来访事由:办事 当事人追问检察院移送函去向,访民不满因中院借口疫情推迟接待日,诉讼服务中心只收表无院领导接访,到市政法委倒逼中院领导预约接访

湖北唯一 宜昌跻身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821日从市委依法治市办获悉,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名单正式公布,宜昌跻身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行列,也是湖北省唯一获得示范命名的城市。

2020.10.14第一次和涉法涉诉群众到政法委投诉中院不作为错案不追责,提交材料

2020.11.11宜昌中院恢复接待日编号5,接访副院长张士勇最后说要监察室预约当事人。同时得知监察室主任张萍调动法警队任政委行政庭庭长闵珍斌调到赔偿办特别点赞编号XJ0111保安对当事人的了解(和当事人第一次打交道),证明此人工作上心、认真,比某些中院领导干部强

2020.12.9编号5,接待领导黄家波开始态度好,这案件监察室多次调查反馈(他不是不知道当事人提供的最新证据)当事人说卷宗到底多少页反馈我没?接待日院领导要她下来,她为什么拒不下来?黄家波说,那你去找张萍。对当事人提供新证据监察委市检察院反馈等质疑中院态度,黄家波最后说,我没说过这案子没问题他今态度令我大感意外,我说,只要说过案子有问题的,我都尊重,也晓得不是你来拍板处理,我对你还是尊重的,这案子我允许有瑕疵错误,多了去到底有无问题?是不是错案窝案?黄说监察室多次处理我烦了,说你今天让我有些生气,但我还是尊重你,是不是要我把今天接待发到网上去?上月接待的处理意见你看过没?他说处理意见不知道,你抹黑又不是一天两天了,网上的、微博我们都看了(这一幕重现208.2.7几年前对撸的场景)。他手指着监控探头说,你发是你的自由,这里有监控。我已经板脸了,开始问新立案二庭那个女庭长,她看着表,问她这案有无问题,她说院领导在这,(大意赞同黄的观点),让我来气了,说以前的徐庭长知道案件后,赢得了我的尊重。我开始质疑:你们是不是共产党员?头顶国徽?是不是以党性在调查?黄家波,你以前不是说过案子有问题案子到底有没有问题?是不是错案窝案?黄家波说,我没说过这案子没问题。我说,那不就证明这案子有问题!

2021.1.13编号3,接待领导余焕春,看信访人登记表所写内容,说,看不懂,王四昌也说看不懂。信访人拿出卷宗材料指出两级判决书连续3个讯问的问题,余说是错别字。余说对案子不了解,信访人说,你接访多次还不清楚?你坐着位子是干什么?最后余问王专班什么态度?王摊开双手说,没有专班。

信访人的接待日记录中,只要中院领导承认案子有问题有批转去向,接访时间一般不超过几分钟部分访民不满中院接待不作为连续几个月去政法委投诉中院。

2021.2.10编号2,接待领导王春晖、李翔、朱。要信访人写申诉状。

2021.3.10编号4,接待领导李鸣、李翔、张因多年多位院领导信访接待发现案子存在问题发现错案立案二庭庭长李翔要信访人写再审申请书因接待群众多,新任领导不可能具体到熟悉每个人案件,知道案件大概情况。

2021.4.7向湖北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五指导组(宜昌310邮箱)寄挂号信。宜昌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顽瘴痼疾整治内容的公告,分别向司法四大家:政法委6252929 390558461@qq.com 中院6341468 yczyjyzd@126.com西陵区法院6975298  276090824@qq.com公安局12389 ycgaj2021@163.com检察院6218214 1500059073@qq.com司法局6730680 2809952423@qq.com发电子举报件(包括人大)。

2021.4.14编号3,立案二庭朱晓玲递交申诉状(内附有二维码),填写再审案件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表接待领导执行局局长胡永传第一次接待,信访人说,你第一次接访不要求你做批示,中院莫到时来个超过再审时效不受理李翔庭长说提交再审材料就可以了走有些群众说立案二庭朱晓玲法官在接待时说真话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感谢李翔庭长和朱法官。26年后案件进入再审程序

2021.5.12编号2,接待领导余焕春,(因1号信访人延时,就话题对几年来中院领导接访态度批评。)询问何日再审?朱法官告知再审院领导还在讨论,耐心等待本着对事不对人,信访人说,等湖北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五指导组一走,中院莫来个假再审应付当事人因再审,未要求余签处理意见。因多次接访法警在场目睹知道些情况,信访人对一法警说,再审是中院主动提出,现在又说再审还在讨论,什么意思法警摇头不语。

2021.6.9编号5,接待领导王春晖、李翔、朱晓玲张慧君,当事人询问何日再审,材料还在立案二庭处存放,朱法官说了客观原因,王院长批评要求按再审程序搞。本人对此次接待表示理解毕竟中院主动提出再审。说:几年间从龙文说要想翻案要么举报法官违纪要么再审,到多位院领导发现错案。为翻案,举报法官违纪或再审,哪个成本低我选选择个。本人要求再审和中院主动提出再审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法官违纪不归立案二庭管本案存在问题和法官违纪枉法判决是相辅相成的。超过再审时效的冤假错案都是当事人不断申诉最后法院再审的。基于对上述人的尊重,表示下月再来看进展。

10:08当事人打电话向湖北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五指导组反映中院提出再审停滞状况

2021.6.22原被告公安分局一副局在辖区派出所接待,在社区工作人员见证下,反馈承认当年办错案,错案假案会有人承担责任检察院依程序受理范围转至中院,司法局两次中午电话核实情况反馈依程序等中院的再审结果再做处理。区法院解释卷宗被中院调取让耐心等待反馈

2021.7.14编号1,要求落实何日再审。接待领导黄家波、李翔、朱晓玲和一女工作人员。得知2021.4.13转至行政庭,电话联系行政庭庭长告知针对原始卷宗,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审查期限3个月。7.26行政庭庭长反馈说是法院内部查,结果告知分管领导,行政庭无权对案子申诉和复查,建议信访人向省高院申请再审。对于信访人提出再审案件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表,要求出具法律文书行政庭庭长说找立案二庭。

2021.8.9中院借疫情暂停信访接待日,联系中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二庭,电话反馈,案子会交给有关人办,会给你个结论。2021.8.11向宜昌政法委反映中院再审审限拖延情况,刘主任接待。8.23转立案一庭登记审查阶段称案子特殊,有待分案到审判监督庭

2021.9.28电话联系立案一庭6336378工作人员,履职尽责工作态度良好点赞。询问何时立案情况,得知可能审监庭和中院行政庭一样,要信访人到省高院申诉(26年前的案子早已超过再审时效),最后说,要向院领导汇报看如何处理

截止2021.10.13多年多位院长发现错案主动提出走再审程序,宜昌中院拖延再审立案审限。

2021.10.29联系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得知程序空转,又退回到立案二庭,业务庭回复不符合程序,不承认院长发现错案也没有走相应流程,根据新行政诉讼法规定,不好确定行政申诉复查受理法院管辖权是中院(原归中院)还是省高院(现归省高院),向院领导汇报看如何处理。

本人就一句话,再审案件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表,是不是走法律程序?1995年案子早已超过再审时效,唯一司法救济渠道是院长发现错案提出走再审程序几年间宜昌中院接待日多位院领导信访接待到底发现本案存在问题没?宜昌中院有监控。

感谢立案一庭彭孟宇、立案二庭朱晓玲、西陵区法院政法教育整顿小组办公室许斐认真履职工作态度。

至此,本案到底是不是信访接待日院长发现错案主动提出走再审程序?本案如无问题,何来建议到省高院申诉?足以证明宜昌中院玩假再审对抗政法教育整顿。

以上中院接待日均有监控,本人表述如有不实之处,欢迎调阅中院监控。



 

















6秒】......合议庭说说,妈的这个案子,还他妈95年的......。

 

 

 关于一庭审录像:记录整个一审庭审过程的录像带去了哪里?宜昌中院纪检监察室称多次询问西陵区法院说没有,现在一个说有,一个说无,谁都拿不出证据。庭审录像不是主要证据,就算有也早就不存在,追究一个不存在的东西无意义。以上有录音为证。该录像带可以推翻整个判决。


2015.2.16和一审庭审人员短信通话记录,证明宜昌中院根本没有认真调查。




宜昌中院纪检监察室不理睬院领导的批示。






2017.8.3接访有笔误之处:

1、本人以两级法院档案卷宗存在的问题一一指出来说话,行政庭领导均一一过目浓缩提问,并无判后答疑。

2、2015年2月4日西陵区法院监察室接访发现一审卷宗缺失、乱收费、人名错误等,称处理完通知信访人,但至今未告知结果。

3、一审开庭基本上可以说是审判长邹顺友代替原告答辩完胜被告公安。邹顺友说行政干预了,明判暗调,判被告赢原告罚款200元,原告被迫接受,但被告公安拿到判决书翻脸不认帐。

4、两级法院法官是否对证据的真伪有基本的判定和釆信。所谓疑点疑问均指档案卷宗证据。例卷宗显示二审档案目录造假;行政庭人员已发现矿老板唐显焜虚假供述;1996年一交诉讼费判决书就送达(不交诉讼费应为撤诉);退卷函时间为1995年;备考表单列立卷人检查人均为曹斌一人无鉴定检查人;对以上包括区法院档案卷宗等暴露出来的证据问题,行政庭领导均无明确解答。同样欢迎宜昌中院对以前本人提出的疑点所做的解释公布于众。

5、其他人的中院再审案例,没有得到本人信服。

行政庭领导表示该案已走完法律程序法官是否违纪违法是纪检监察室处理行政庭领导承认矿老板唐显焜1996年当上宜昌中院葛洲坝法庭庭长这一事实。

感谢行政庭领导及工作人员的一一记录,虽有笔误之处,情有可谅。

行政官司打的就是程序和证据,本案事虽小,但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两级法院法官勾结企业公安包庇矿老板买官釆信伪证办假案。

副卷虽是法院秘密不公开,难道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和领导干预批示?即然是当事人法院档案卷宗一部分,当事人有权得到完整的卷宗档案和真相。
本人一直坚持信访举报宜昌两级法院法官釆信违法办假案及葛洲坝法院院长唐显焜违纪违法。西陵区信访领导称找院领导或中院,中院院长接待日多位院领导称尽快处理,中院监察室称法官办案是否违纪违法要通过再审踢皮球给行政庭,行政庭又称超过再审时效。
2013年中央交办信访案成了无头案,是谁在忽悠谁?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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